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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草案公布
来源::新京报 编辑:王新 时间:2012/6/8 0:00:00

  明确了论坛、微博客等服务的许可制度,对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用户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作出了规定

  据新华社电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昨日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是我国互联网管理的基础性法规,现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是2000年发布实施的,对促进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十多年来,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迅猛发展,新技术、新应用不断涌现,现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在许多方面已不适应。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是为了进一步依法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众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发展健康向上网络文化的要求,依照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坚持发展与管理并重,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鼓励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传播有利于推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发展健康向上网络文化的信息,鼓励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展行业自律活动,鼓励公众监督互联网信息服务,同时确立了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为主的互联网监管体系,明确了论坛、微博客等服务的许可制度,规范了办网站的准入条件,强化了相关服务提供者的安全管理责任,对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用户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作出了规定,规范了政府部门监管行为等。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在2012年7月6日前,登录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站、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或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等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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