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品牌中原网 >>美容 >> 质检总局:148种染发剂、修饰类化妆品抽查合格
质检总局:148种染发剂、修饰类化妆品抽查合格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王新 时间:2012/5/30 0:00:00
 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息,质检总局近日对国内生产的染发剂、修饰类化妆品产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抽查结果表明,本次抽查的148种产品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等9个省、直辖市118家企业生产的148种染发剂、修饰类化妆品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化妆品卫生标准》GB 7916-1987、《香粉、爽身粉、痱子粉》QB/T 1859-2004、《化妆粉块》QB/T 1976-2004、《唇膏》QB/T 1977-2004、《染发剂》QB/T1978-2004等相关标准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染发剂、修饰类化妆品产品的pH值、铅、砷、汞、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绿脓杆菌)、4-羟基苯甲酸及其盐类和酯类、4-羟基苯甲酸甲酯、4-羟基苯甲酸乙酯、4-羟基苯甲酸丙酯、4-羟基苯甲酸丁酯、4-羟基苯甲酸异丙酯、4-羟基苯甲酸异丁酯、苯甲酸及其盐类和酯类、甲醛和多聚甲醛、三氯生、氧化剂含量、染色能力、对苯二胺、邻苯二胺、间苯二胺、氢醌、m-氨基苯酚、p-氨基苯酚、甲苯2,5-二胺、间苯二酚、P-甲氨基苯酚等3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分隔线----------------------------
品牌中原联盟 河南慈善总会品牌中原爱心基金
电 子 邮 件:pinpaizhongyuan@126.com pinpaizhongyuan@163.com 豫ICP备11021917号-4
:1067015152 :1335310978 :1015925281 :1398823029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转载文章,如文章作者、著作权所有人、网络传播权所有人看到后有任何异议,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作出删除或修改处理。如作者、著作权所有人、网络传播权所有人看到后未及时联系我方,我方视为默认许可转载刊登,我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网站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