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专营6月将试水
追溯惩罚制度闪现
在稀土整合过程当中,有一些政策一直广受瞩目,那就是稀土的专营制度,这一制度从去年开始就传闻要实施,并且,一旦实施,对稀土生产和开发将起到重要作用。继盐业和烟草业实行国家专营之后,日渐成为中国与欧洲、美国、日本争议焦点的稀土行业也将被纳入“国家专营”的范围内。目前作为“专营制度”技术基础的稀土专用发票,可能将于2012年6月在中国稀土的主产区内蒙古和四川率先试点。
然而,在稀土专用发票的适用阶段,稀土专营体系的覆盖范围目前尚存争议,业内普遍担忧如果专营体系包含整个下游产业将会引发新的混乱。
从2011年第四季度开始,国内大型稀土企业一直在呼吁启用稀土专用发票,其现实目的是借助专用发票打压“不带票”稀土,稳定稀土价格。
但是,管理部门对以专用发票为纽带的稀土专营体系的作用定位并非价格那么简单。稀土专用发票的推行依然遵循“整合为先”的大原则,即在完成稀土产业整合的地区先行试点稀土专用发票,然后再择机推向全国。
2011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明确提出,要建立稀土开采、冶炼分离、产品流通台账和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中投顾问冶金行业研究员苑志斌认为,建立稀土专营体系,最大的意义在于杜绝稀土乱挖乱采和违规超采现象,保护稀土资源与自然环境,同时这也有助于大企业加快实施兼并重组步伐。
按照最初的设想,稀土专营体系涵盖中国稀土开采、冶炼、深加工、销售全产业链。更为具体的体系设计是由稀土储备、开采、冶炼、消费四部分构成,开采、冶炼及消费企业实行身份认证和网签制度,每年开采的稀土进入储备和消费两个领域,彻底阻断非法生产企业获得稀土的途径。
此举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是专营体系下的追溯惩罚制度,即一旦发现体系外的稀土产品,都要依法处罚,最严重的要直接没收产品,而稀土产品的涵盖范围上至矿石,下至应用产品,凡是包含稀土的产品都在体系之内。
利益纠纷复杂
央地对抗一触即发
在稀土整合过程中,有一个关系始终绕不过去,要就是央企与地方国企的关系。尤其是南方的稀土市场,毕竟在这种多元化的市场下,企业的整合兼并必然会有另一部分企业受到损失。央企与地方政府、地方国企间的利益非常复杂,地方政府如何处理好这种关系也就显得事关重要。
就目前全行业而言,地方国企在开采方面有一些优势,但是稀土产业是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不单是开采,还包括深加工、贸易等等。行业整合要把稀土产业做大、做深,真正成为国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从分工上来说,地方国企做开采,央企负责深加工和贸易流通,能真正发挥各自的长处,但是从结果上看,整合稀土资源不能有太多的主体,不然集中度上不来,发挥不了规模优势,也控制不了市场,对谁都没好处。
苑志斌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整合过程本身就是利益的博弈过程,央企的进驻虽符合国家政策的引导,但是在实际过程中,会触碰到地方政府的利益,这将导致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国企产生抗拒心理并付诸实际行动,最终在利益分割上难以达成合作是整合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由于背后的利益纠纷复杂,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平衡各家利益。
目前,北方包钢稀土一家独大的局面已经得到大家承认,而南方则相对混乱,这两种不同模式下的整合过程,对一些稀土中小企业的退出提出了一定的要求。
苑志斌表示,南北稀土市场的基础、特征等各方面都具有较大的差异性,不适合进行复制。相较于北方较高的市场集中度,南方稀土市场较为松散,且存在各方利益主体的博弈,资源性行业的整合过程中,地域限制对整合影响较大,这一点在南方市场上尤为突出。中小企业受到伤害是产业整合过程中必然的结果,建立完善的退出制度是降低市场影响的最重要手段。(记者 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