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品牌中原网 >>品牌观察 >> 药店卖婴儿奶粉销售规则拟出台
药店卖婴儿奶粉销售规则拟出台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小k 时间:2014/1/16 0:00:00
      记者从15日的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小组讨论会上获悉,市政协常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张志宽介绍,市食药监局正在制定婴幼儿配方乳品在药店销售的规则制度,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品的市场经营行为。

  去年10月,本市部分药店开始尝试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据了解,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年将研究制定婴幼儿配方乳品在药店销售的规则制度,对乳品的质量安全标准、相关企业经营资质、从业人员素质、产品来源等进行规范。今后,在药店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品不仅将纳入本市常规的定期抽检,也将进入执法人员风险监测范围。

  记者同时了解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发布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新细则重点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原辅料把关、产品配方管理、生产工艺、过程控制等9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重新规定,提出了更高要求。

  市食药监局负责人表示,北京将继续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为重点,深入开展流通环节乳制品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营养素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篡改生产日期、涂改标签标识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和营业执照生产加工、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违法行为。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分隔线----------------------------
品牌中原联盟 河南慈善总会品牌中原爱心基金
电 子 邮 件:pinpaizhongyuan@126.com pinpaizhongyuan@163.com 豫ICP备11021917号-4
:1067015152 :1335310978 :1015925281 :1398823029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转载文章,如文章作者、著作权所有人、网络传播权所有人看到后有任何异议,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作出删除或修改处理。如作者、著作权所有人、网络传播权所有人看到后未及时联系我方,我方视为默认许可转载刊登,我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网站编辑部